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信託法專題研究
Trusts 
開課學期
111-2 
授課對象
法律學院  法律研究所  
授課教師
陳肇鴻 
課號
LAW5299 
課程識別碼
A21EU4240 
班次
 
學分
2.0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選修 
上課時間
星期二3,4(10:20~12:10) 
上課地點
霖1402 
備註
本課程以英語授課。
總人數上限:50人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本課程將以我國現行信託法及信託業法為核心,並兼由比較法的方向,來探討國內外金融或商業交易上利用信託(trust)架構來達成交易安排、合約條款、相關當事人間權利義務,與相關的契約及法律問題。除一般性的介紹國內之信託法及信託業法的基本法制,並將與普通法系國家的信託法制(主要以英格蘭法為主)作簡要比較,以利瞭解設立境內或境外信託在法律適用上的差異,此外,本課程計畫針對各種不同在商業或金融交易上所應用信託的場景,來探討交易目的、交易安排的方式、契約條款設計、以及信託法與相關規範所扮演的角色;所分析的應用場景,包括以信託作為商業組織型態、不動產證券化與信託、單位信託與共同投資計畫、投資與指定用途金錢信託、債券發行的信託機制、貸款與Quistclose trust、以及其他於商業交易上信託機制可能運用的情景等。

本課程將以「全英文」進行。 

課程目標
Understand the framework of Taiwan's Trust Act and Trust Business Act
Explain the basics of trust in common law jurisdiction and differences from Taiwan law
Apply trust structure to commercial and financial transactions
Analyse the underlying rights and obligations among relevant parties

瞭解我國信託法及信託業法與相關法制的基本架構及內容
說明普通法系國家的信託制度及基本權利義務關係,並解數和我國制度不同之處
思考及設計利用信託架構於商業或金融交易
分析於信託架構下的基本權利義務關係

 
課程要求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另約時間 備註: Please email the instructor in advance to make an appointment for any meeting. 
指定閱讀
 
參考書目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No.
項目
百分比
說明
1. 
課堂參與 Class participation 
10% 
 
2. 
期末報告 Final written report 
60% 
期末報告將要求同學針對特定的問題,撰擬一份法律意見書(legal memo),最多不超過10頁。可以中文或英文撰寫。 
3. 
期中口頭報告 Oral presentation 
30% 
同學可以個人或分組,在期中針對法院判決或案例作最多20分鐘的口頭報告 
 
針對學生困難提供學生調整方式
 
上課形式
以錄音輔助, 提供學生彈性出席課程方式
作業繳交方式
學生與授課老師協議改以其他形式呈現
考試形式
其他
由師生雙方議定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
無資料